各相关导师和研究生: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北工程大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规定》文件要求,现将2023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工作安排
1. 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18日-20日,学术报告厅2144房间,详细安排见附件1。
2. 工作要求
(1)开题前研究生应填写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附件2,两份,12月16日前交学院2134办公室)和开题报告汇总表(附件5,在线表格填写),并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不能按期进行开题者,应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明确开题时间,经导师、学科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2)论文开题评议组由3-5名熟悉本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担任组长;
(3)研究生须采用PPT完成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评议组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以及论文工作计划等进行点评和提问,研究生进行答辩。
注:开题时每位同学应提前打印开题报告5份,现场分发给评委老师。
(4)开题完成后,班长将开题报告纸质版(2份)于12月24日前交学院2134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mgfcsu@qq.com。
二、开题报告内容
1. 研究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开题报告模板(附件3、附件4)撰写开题报告。
2. 开题内容
(1)选题的依据及意义,包括课题来源、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等;
(2)研究内容及预期结果,包括具体的研究内容和拟重点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目标和预期结果等;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有关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4)主要特色、新见解或创新性分析;
(5)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
(6)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进度等。
三、开题工作督导
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各学位点的开题工作进行督导,各学学科负责人认真组织,确保开题工作顺利进行。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科研(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