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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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使用守则
2016-03-31 15:23 发布:张春元,更新时间:2020年9月15日    (点击:)

一、实验室使用要预约,经过实验室管理员同意后,可安排时间使用实验室。

二、要做到安全用电,实验室电路安装要规范化。

三、实验室一切设备在使用时要细心谨慎。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四、在进行光学、热学实验时,若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灯)时,实验完成后必须熄灭火源。

五、在使用高压、高温或者易燃气体时,要有第二人在场。

六、若发生触电现象,首先切断电源,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

七、实验过程中,设备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首先切断电源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及时处理。

八、实验室精密仪器如需外借,须经实验室管理员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不得影响其他人实验的正常进行。

九、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卸仪器,严禁将实验室的仪器和器材私自带出室外或用于私人用途,对于各种人为造成的仪器损坏、丢失事件,由当事人按规定赔偿损失。

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饮食。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实验完毕后要细心洗手。

十一、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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