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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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请假制度的规定(试行)
2016-09-28 14:21     (点击:)

根据[校政〔2009〕80号]《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严格工作纪律的规定》精神,经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请假制度的规定(试行)。

一、加强考勤工作

1.各系室主任要亲自抓考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

2.全院教职工,除专任教师外,实行每天上午、下午本人到系室签到制;专任教师每周二下午本人到系室签到制;各系室务于每周二将本周考勤情况汇总,每月30日之前将本月考勤情况汇总,经系室主任签字签字后上报学院办公室审查备案。

二、关于事假请销假办法及审批手续

教职工请事假,本人须先写出请假条,申明请假理由及时间,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事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销假。

请事假的审批手续,一般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请假时间长短分级审批。各系、科室(含教研室)有权批准三天;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十五天以上由校党政一把手审批。

三、关于请产假制度的规定

1、女职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产假98+60天(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2、女职工请产假时需填写《河北工程大学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产假备案表》。

四、相关要求

教职工考勤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填报考勤表,对缺勤和不在岗情况不得瞒报、少报或不报。一旦发现在考勤中弄虚作假将按学校规定处理。

十、附则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学校政策执行;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与学校政策规定相悖时,以学校政策规定为准。

河北工程大学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8日

附件【附件二请假备案表 (三天以内) .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请假审批表 (三至七天).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四请假审批表 (七天以上).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五请产假备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一《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严格工作纪律的规定》.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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