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办法》校政字[2019]5号和《河北工程大学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办法》实施细则,现将下一年度我院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至31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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